1997年,我妻子得了重病,花光了家裡的積蓄也沒有治愈,我們的生活一度陷入艱難的境地,這時,一個朋友把主耶穌的福音傳給了我,當時我與妻子,還有兩個女兒全都接受了,我們一家人從此天天看聖經、禱告主,特別是看到主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里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馬太福音11:28)我就會常常向主訴說自己心中的苦悶,在主的祝福之下,漸漸地我的心中也不再憂愁,不久,妻子的病也奇跡般地好了,我們全家都過上了幸福的生活,我的心中對主耶穌有了依戀之情,更加定真主耶穌就是拯救人的真神。可正當我滿懷信心為還報主愛而傳福音之時,中共的黑手伸向了我們,短短4年時間里,我多次被中共抓捕,飽受了酷刑、謾罵、戲弄之苦,那如同噩夢一般的經歷,至今都讓我記憶猶新……
2003年8月的一天早晨,我正在打掃院子,突然從屋後闖進來5個不速之客,我一看一個是我們村的治保主任,另一個是組長,還有3個穿警服的警察。組長一見我就皮笑肉不笑地說:「老王,我們找你有事,到屋裡去說吧!」這時只見一個警察在外面到處觀望,組長站在門口堵住去路,我心裡預感到肯定沒啥好事。當時有兩個傳福音的弟兄住在我家,他們不知道外面發生的事。我們剛一進屋,警察就沖著我和這兩個弟兄亮出證件大聲吼道:「知道我們今天來乾什麼嗎?別以為你們信神我們不知道,早就有人舉報你們了,我們調查了一個多月,你們乾些啥我們一清二楚。」接著他們強迫我的大女兒帶他們上樓搜查。當時我心裡有些害怕,因著早就聽說過中共對待信主的人手段毒辣,根本不把基督徒當人看,一旦被抓那就是羊入虎口。想到這我不住地禱告求主加給我們信心,禱告後我想到主耶穌說:「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 (馬太福音5:10-11)主的話讓我明白我們信主臨到中共的抓捕是有福的,因主是要藉此檢驗我們的信心,主不會不管我們的,想到這里我心裡不怎麼害怕了,便暗立心志不管臨到什麼事,絕不出賣弟兄姊妹。
不一會兒,他們就把我抄的聖經章節、聖經都翻了出來裝在包里要我背上,把我和妻子、大女兒,還有兩個弟兄一同帶到村委會分開審問。他們審完我妻子和女兒就把她們放了,警告她們不許到處走,隨時聽候傳喚。接著警察便開始審問我和兩個弟兄。審我的是一個年輕警察,開始的時候我還心存幻想,認為這個警察年輕,家裡也有跟我年紀一般大的親人,應該不會那麼惡,哪知我被他帶到學校的教室里,他厲聲吼道:「你知道你犯什麼法了嗎?」我說:「我沒有犯法。」他「嘭嘭」拍著桌子站起來,咬牙切齒地怒吼道:「站好!不準靠牆,你信神就是犯法,你傳了哪些人信?你管了多少人?給我老實交代。」我說:「我沒傳別人,就我們一家人信,我就管我們自己。」他見我這樣說就擼起袖子朝我沖過來,猛地朝我臉上狠狠地打了一巴掌,我頓時感到頭暈目眩,還沒等我緩過來,他又繼續吼道:「你還不老實!你不說我們照樣可以定你的罪……」他審了我兩個多小時卻沒有得到他想要的信息,當晚就把我和兩個弟兄帶到派出所,把我們拷在長椅上,然後就回家吃飯不管我們了。
夜深了,我們一整天沒有吃飯也沒有喝水,蚊子圍著我們叮咬,我感到渾身酸疼又癢,尤其被打的那半邊臉還火辣辣的疼。我看到兩個弟兄嘴角留著血,嘴唇乾裂,我心裡不禁有些擔憂,還不知這些警察明天又會怎樣折磨我們。這時坐在我旁邊的弟兄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便鼓勵我說:「弟兄,你是在擔憂什麼嗎?主告訴過我們:‘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麼?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發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馬太福音10:29-31)主是我們的後盾,我們不必怕他們,也不要擔憂什麼,若是沒有主的許可,他們不能把我們怎樣,苦再大,相信我們只要依靠主就能勝過去的。」聽到弟兄這麼說,我心裡平靜了許多,也有了底氣。
第二天,他們以「擾亂社會治安」為由決定拘留我們十五天,然後把我們押送到了拘留所。剛一進拘留所,警察就勒令我們把鞋子脫了,把我們的皮帶也抽走了,又強行剪掉我們的褲扣,身上的錢也搜走了。我們光著腳,手提褲子進了牢房。牢房裡只有用木板支起的床,上面光禿禿的什麼都沒有,旁邊就是馬桶,臭氣難聞,特別是一停水,簡直是無法呼吸。在拘留所里,警察讓我們每人每天交10元錢的生活費,但給我們吃的卻是漂著幾片爛菜葉的清湯和發酸發黑的饅頭。開始的幾天我們三人住在一間牢房,幾天后獄警把我們安排在另一間號房裡,裡面有一個殺人放火,什麼壞事都乾的犯人。獄警唆使這個犯人整我們。那個犯人每天把我們當奴才一樣,在我們面前吆三喝四,一會讓我們擦地,一會又讓我們洗馬桶,根本就不讓我們休息。因為太過勞累,我感覺有些撐不下去了,心裡也感到很氣憤,但我想到主說:「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馬太福音5:39)想到這里我就不停地在心裡禱告求主保守自己能夠忍耐到底。後來沒過幾天,那個犯人被釋放了。獄警又指使別的犯人來折磨我們,這次他們是不準我們睡覺,一直折磨我到釋放的日子。僅半個月的牢獄生活就讓原本身強體壯的我瘦了20斤。真沒想到中共如此仇恨信神之人,就連對我這樣一個手無寸鐵的老百姓都是如此狠毒。在中國要信神走正道,竟會是這麼艱難。
出來沒多久我和5個弟兄姊妹乘車到較遠的地方傳福音,一天,我正和弟兄姊妹在一個接待家庭為病人禱告,突然,門「砰」的一聲被踢開,一夥警察闖了進來,他們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勒令我們挨著牆站著,隨即又將我們的皮帶抽掉,鞋子脫掉,然後把我們押上警車帶到當地派出所。一到派出所七八個警察怒目圓睜地對我輪流吼道:「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你們今天如果不老實交代,有你們好受的,說!都叫什麼名字?是哪裡人?快說!」我們都不說話,我在心裡一直默默地禱告。後來他們搜走了我的身份證在電腦上查尋,我心裡特別緊張,因我被抓過一次,這次若查出來還不知道他們會怎樣對我,還沒等我緩過神來,他們就查到了,副所長陰笑著說:「搞了半天,你為信神的事拘留過一次,看樣子你是不怕死啊!到現在還不說,今天我非要打死你不可!」說完便沖過來對我一陣拳打腳踢,邊打還邊罵,他打累了就叫其他人繼續打,這些人都是在部隊經過專業訓練的打手,他們把我像沙袋一樣推來推去,幾個回合下來,我的胸部、背部被打得疼痛難忍,人也暈頭轉向,感覺呼吸困難,我想如果他們再這樣打下去,我肯定就沒命了,即使不死也會被他們打殘廢,想到這里我非常痛苦,便趕緊向主禱告,禱告時我想到主耶穌為救贖人類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今天我受這點苦算不了什麼,能為主喝這苦杯,就是死了也值得,主耶穌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唯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里的,正要怕他。」(馬太福音10:28)他們只能殺死我的身體,我的靈魂在主的手中,我豁出去把命交給主了,想到這些我心裡坦然了。
警察打完後聲嘶力竭地吼道:「說!你到底跑到這里乾什麼?你是不是頭目?你快說!」我上氣不接下氣地回答:「我們信神……天經地義,人家病了,我們……為他禱告……有錯嗎?我不是什麼頭目,只是個信耶穌的小老百姓。」他吼道:「你不說我也可以定你的罪。」沒過多久,他們沒有打我,卻拿來一張寫滿字的信紙說:「你信神是違法的,是擾亂社會治安,刑事拘留你15天。」感謝主!我原以為這次他們肯定不會輕易放過我,我肯定要被判刑勞教的,沒想到只拘留15天,我知道這是主保守了我。於是,我的信心更大了,便立下心志,出去後我還要繼續傳福音。
2006年8月,我與一個老弟兄在傳福音時再次遭到抓捕,這次審問後,他們直接把我們兩個人送到拘留所,沒有任何理由將我拘留15天,老弟兄拘留7天。拘留期間,獄警指使一個犯人整治我,這個犯人經常用手扳我的手腕取樂,每次都痛得我冷汗直流,他樂得哈哈笑,直到他扳累了才鬆手。他還經常無緣無故不許我吃飯睡覺,如果他看到我臉上有不願意的表情,沖上來對我就是一頓拳打腳踢。警察根本就不管我的死活,任由犯人整治我。因著犯人經常搶我的飯,所以我時常被餓得頭昏眼花,晚上只能跪在床上禱告主。最令人痛恨的是,獄警們還三天兩頭把我喊出去,要我把自己的名字寫在一個小牌子上並把牌子舉在胸前讓他們拍照,他們說要把我的照片放在電視上播放,讓別人都知道我是因信神被拘留的。看到他們用這樣卑鄙的手段逼迫我,我感到自己的人格受到了極大的羞辱,比挨打還痛苦、難受。就在我承受不了之時,我再次想到主耶穌上耶路撒冷被釘十字架時,那麼多人羞辱他、鞭打他,他依然義無反顧地走向被釘十字架的地方,最後被釘在十字架上救贖了全人類。想到這些,我心裡也有了信心,覺得自己今天能受這苦也是榮耀的事情。
就這樣,在主的保守之下,我每次被抓捕雖然都受了一些皮肉之苦和羞辱,但每次都能平安地回到家。經歷了中共一次次的逼迫,我真實地看到了中共政府就是一夥專門與神為敵、迫害基督徒的流氓土匪!同時我感受到了主對我的愛,在我每次因肉體軟弱快要承受不住警察的折磨時,都是借著禱告獲得了從主而來的信心與力量,主的話語在激勵著我,讓我能在撒但面前為主站住見證,沒有做出賣主賣友的事來。我下定決心不管中共怎麼逼迫,我都要繼續傳揚主的福音,忍受一切痛苦,背起十字架跟隨主走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