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饒恕他人 收穫主的祝福

一天下午4點多鐘,我剛下班回到家,鄰居就慌張地跑來對我說:「笑笑(我的女兒)、萌萌(鄰居家女兒)和幾個小孩在我家門前玩,之後和我們一起往手推車裡撿磚塊,誰知手推車前重後輕,眼看要翻車,你家笑笑急忙用手去扶,結果手推車翻了,笑笑的右手就被磚塊砸傷了。我抱她到醫院包紮,現在她還在醫院裡,咱們趕快去看看。」聽了鄰居的話,我心裡很著急,不知道女兒傷勢重不重,但又一想:女兒的手只是被磚頭砸了一下,應該沒多大的問題。於是,我便匆忙和鄰居坐車去市醫院。

到了市醫院,醫生打開了紗布,我驚呆了,女兒的手不是我想像的僅僅是皮外傷而已,右手的中指砸碎了一節,女兒疼得直哭!這時醫生問我是截指植皮,還是直接縫合,我頓時六神無主,眼淚不由自主地流出來,心想:女兒才十歲呀,這麼小的年齡手指就傷殘,以後可怎麼辦哪?痛苦中,我想還是以最好的辦法治療,儘量減少對孩子造成的傷害。於是我跟醫生說採取截指植皮。鄰居交了1000元的押金後,醫生開始給女兒做手術。

女兒被推進手術室後,我和鄰居在門外焦急地等著……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兩個多小時後,女兒終於從手術室裡被推了出來。女兒醒過來後,我跟她說話,她回答清晰不含混。看到女兒大腦很清醒,我煩躁的心平靜了許多。為了防止女兒睡著亂動,傷著手指,醫生囑咐我們晚上輪流看護。我跟鄰居商量,想讓鄰居與我換個班照看一下,可他卻不肯,還說了一些理由搪塞我。我心裡很惱火,心想:「女兒是給你撿磚頭被砸傷的,這事你應該負主要責任,現在讓你幫忙照顧一下都不願意,你這人真是太不夠人情味了!」就這樣,鄰居把我娘倆扔在醫院,連夜趕回他家了。鄰居走後,我問女兒事情的經過。女兒說:「當時我在那兒玩,萌萌叫我幫忙撿磚頭,正在撿時,我眼看車子要翻,就去扶,結果沒扶住,把手砸了。」聽完女兒的話,我心裡更加生氣。

第二天上午,醫院催著要交醫藥費,我便給鄰居打電話,讓他拿錢來醫院,他卻說現在手上沒錢,讓我先墊上。我也沒有帶多少錢在身上,就讓他想辦法給付醫藥費,鄰居還是讓我自己先墊上。聽他這話的意思是不太想拿錢了,我又氣又惱,心想:「女兒受痛苦不說,讓你拿點藥費不願意,讓你晚上幫忙照看一下,你也不願意,不說別的,就作為鄰居這個忙也能幫,可你卻不幫,真是太沒人情味了!」想到這兒,我很想馬上回去與他理論。但我想聖經上說:「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馬太福音18:21-22)是啊,主的心意是讓我們心存善念,有顆饒恕人的心,不管別人做了多少對不起我們的事,我們都不要心存怨恨,因為有怨氣就會有爭端,就會給人帶來傷害。怨恨來自於撒但,愛才是出自於神的。主這樣要求,就是要我們學會饒恕、體諒別人,學會愛人如己。可我呢,當看到鄰居不願意留下幫忙照看女兒,我心裡就窩火、生氣,就怨恨他;當聽到鄰居拒絕不拿醫藥費時,我的火氣更大,恨不得找他理論一番。看到自己對人沒有一點包容忍耐,遠遠沒達到主的要求。認識到這兒,我心中的怨氣消了許多,心慢慢地平靜了下來。

第三天上午,幾個親戚到醫院看望孩子,弟弟問我鄰居有沒有拿錢來,我說:「他只交了1000元,過後給他打電話,他都說沒錢,讓我先墊著。」弟弟生氣地說:「小孩給他撿磚塊被砸傷了,他不拿錢咱告他,打官司!」聽了弟弟的話,我覺得弟弟說得也對,這才來住院兩天就用了1000多元,醫生說得治療一個月,這一個月不知得花多少錢啊。他只交了1000元就不給了,的確有些欺人太甚,要不跟他打官司?但轉念又想:我是個基督徒,主要求我們凡事都尋求主的心意。想想今天我臨到這事,不也在主的手中嗎?主耶穌教導我們要饒恕人七十個七次,可我因著鄰居的態度不好、沒有馬上給錢,就對他產生怨恨,甚至還想打官司,我還是沒有實行主的話啊!想想主釘十字架時還在為那些逼迫他的人禱告,求天上的父饒恕這些人,主對人的愛多大啊!可我僅僅因為鄰居沒有及時付女兒的醫藥費,就對鄰居產生怨恨,看到我的心胸真是太狹窄了。我是一名基督徒,就應該有基督徒的樣式,活出主的話,在凡事上榮耀主、見證主。於是我對弟弟說:「我們都是鄰居,低頭不見抬頭見,一打官司,就成仇人了,以後咋相處啊,還是私了吧。」弟弟聽後說:「我只是給你提個建議,怎麼做還是你當家。」

一個星期過去了,鄰居還是不提醫藥費的事,我自己手中僅有的5000元也墊付上了,後期治療還需要錢,還得找鄰居解決此事。此時,在外打工的丈夫也回來了,我們安頓好孩子後就去了鄰居家。丈夫向鄰居說明了來意。鄰居說:「錢呢,你們先墊上,之後我再想辦法給你們錢。」丈夫說:「現在我們已經花了5000元,以後還需要多少錢還不好說呢!」鄰居沉默了一會兒,說道:「最多只能給你們3600元,多的真沒有了。」我心想:這點錢差得太遠了。但我知道今天臨到這事有神的心意,於是我把這個難處向神交託,在心中不住地向神禱告:「神啊,今天這個事我願交在你的手中,願你帶領。我也不願意把這個事鬧大,只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做所行合你的心意。」禱告後,我想到約伯臨到萬貫家產被強盜奪走,兒女也遭災時,他能順服神,從神領受,說:「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約伯記1:21)我臨到女兒的手指被砸傷這事,跟約伯臨到的家產被奪、兒女被砸死這事相比小得太多了,我應該順服神的主宰安排。即使鄰居給的錢少,但他也盡力了,我也不能再講理了。想到這兒,我說:「3600就3600吧,事已至此,笑笑的手也恢復不了原樣,咱們鄰居一場,別再因為這事鬧僵了。」就這樣,我和丈夫拿著這3600元回醫院了。女兒住院一個月,一共花了七千多元,出院回家後,鄰居買了些禮品過來看望。

四個月後的一天,令我沒有想到的是,女兒的學校打來電話,讓我去學校拿錢,我當時一聽愣了一下,不知道是怎麼回事,還沒等我問清緣由,對方就掛了電話。我帶著疑惑來到了學校。原來是女兒受傷這事學校報給了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受理後賠了3500元。這筆錢正好抵夠醫藥費,這讓我真切地感受到實行主的話,帶給我的是平安喜樂,是神的祝福。我暗立心志:在以後的光陰中,不管臨到什麼事情,我都願意按主的話實行,做到在凡事上榮耀主、見證主。

筆者: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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