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跟隨主(二)

第二天上午10點半,我們本地公安局國保大隊的人開著車來了兩個人,與當地派出所辦完交接手續後就給我戴上手銬押上警車,下午5點半我回到了本地公安局,他們把我轉押到看守所時已是晚上6點多了,一到看守所他們就直接將我關進了號房。我說:「我要吃飯。」管教說:「叫啥叫!沒飯給你吃,你信神不吃飯也不會餓。」晚上被子也不給我蓋,我一夜都沒有合眼。第二天早上8點多,兩個警察給我戴上手銬,把我推上車押送到公安局四樓審訊室對我展開了審訊。一個警察說:「劉建,你知道這是什麼地方嗎?凡到這里來的都不是那麼隨便能出去的,你抬起頭來看看牆上幾個大字是什麼,『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你老實交待,說,什麼時候信的?誰給你傳的?為什麼要信神?教會有多少人?」我氣憤地對他說:「我們信主做的是好事,什麼壞事都沒有做,你們為什麼總是抓我們呢?為什麼那些犯法的,乾了壞事的你們不抓呢?」這時一陪審人員凶巴巴地沖過來,一把抓住我戴的手銬使勁地往上提,說:「叫你不老實,讓你嘗嘗老子的厲害!」說著他猛提了5下,每提一下鋸齒就會往肉里扎一下。然後他們又把我推到外面,用另一個銬子套在我手上的手銬上,之後他們將我掛在窗戶上。胳膊一會兒就腫得發黑,血脈不能流通,痛得我暈了過去。醒來後發現我躺在地上,此時已是深夜11點多了,惡警又把我送回看守所。回到號房我越想越氣憤:我信神並沒有犯法呀,中共政府為什麼不按法律辦事呢?憲法不是明文規定「宗教信仰自由」嗎?為什麼我們信主就得不到自由呢?反而遭到執政黨非人的折磨?他們分明就是在欺騙百姓……在痛苦難熬中我向主禱吿:「主啊!在這苦境中,面對他們非人的折磨,我很軟弱,我知道這是撒但的詭計,我不能讓它的陰謀得逞,願你保守我。」禱告後,我想到主耶穌說:「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馬太福音10:38-39)主耶穌的話加給了我信心和力量,是啊!我信主就得背起十字架走受苦的路,而且得有為主受苦的心志。

第二天早晨8點多兩個警察又來提審我,他們把我帶到公安局四樓審訊室,一個警察說:「劉建,昨天掛在窗戶上的滋味好受吧!今天再不老實交待,給你來點更厲害的。你快說,在本縣你都傳了多少人,在外縣傳了多少人?老實回答。」我為了不出賣弟兄姊妹就說:「我在哪都沒有傳。」惡警氣急敗壞地說:「王八蛋,敬酒不吃,吃罰酒。」另一惡警凶神惡煞地狠狠地踢了我一腳,又連扇了我幾巴掌,打得我的臉火辣辣的痛,我默默禱告主耶穌:「主啊!今天我落於執政掌權的人手中,看到他們凶巴巴的樣子,我有些害怕,怕他們把我折磨得死在這里,求你加給我膽量、智慧,更願你給我開闢出路,保守我不屈服於撒但。」這時惡警怒吼道:「快說,再不說就給你動大刑,看你說不說。」我恨透了他們,心想:我頭可斷,血可流,堅決為主作見證。我沒搭理他們,這時惡警見我不說話就惱羞成怒,命令我坐在老虎凳上,然後插上電源準備用電燒我,面對惡警這一毒招,使我想起主耶穌釘十字架時的情景,想到主對人類無私的愛,主為救贖我們這些罪人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而我今天受這點苦又算得了什麼呢?即使死了也是有價值的。想到這里我閉上雙眼,咬緊牙關任憑他們處置。可奇妙的是,他們插上電源打開開關,結果不通電,他們都很驚訝,左看右看,嘴裡嘀咕道:「怎麼不通電呢?奇怪了!」又用電筆試:「這有電呀!」檢查了一陣子還是不行。我從內心感謝主的大能和主宰,主看我心志已定,就將這死的痛苦給挪走,真是看到主的奇妙保守。一個警察說:「今天真算你小子走運,不過我們有的是辦法。」又接著說:「你年紀輕輕不務正業,信神,神在哪?世上根本沒有神,你要相信科學,相信黨,如今,你信神傳教得判你十年八年,你不為自已考慮,還得為孩子考慮,老實交待好早點出去。」聽到這話我知道這是撒但的詭計,所以我什麼也沒有說。警察氣憤地說:「告訴你,你的問題很嚴重,我們會繼續調査的。」一警察把供詞拿來讓我按了手印,然後把我送回看守所號房,進去後牢頭就變著樣地折磨我,讓我蹲馬步、擦地板、倒馬桶,我在看守所吃的是殘湯剩飯,乾的是苦力活,一個月下來我體力不支,連路都走不動了,可他們還不放過我,最後家人找關系(花了300元)辦了取保候審,我才被保釋岀來。出獄後交了一個月零三天的夥食費,及抽血化驗費400多元,警察還警告我,回家後每10天向村級領導匯報情況,一個月向公安局領導匯報一次情況(也就是這一個月內每天的活動情況),中共還暗中派人日夜監視著我的行蹤。
1997年3月初,一個弟兄從外地來看我,我很高興,這時我們家的鄰居來借東西,看到家裡來了陌生人,轉身就走了。我感覺到不對勁,就叫弟兄趕緊從另一條路上逃走了。隨後,公安局又下傳票通知我去公安局,我沒有去。幾天后就來了兩個警察抓我,所幸一個親戚提前給我透露消息,我才再次得以逃離了虎口。從此又一次踏上了逃亡之路,我先是在親戚家躲藏,之後又去外地教會躲藏兩年多。雖躲過牢獄之災,但是整天提心吊膽地過著有家難歸的日子,給我心靈造成極大的創傷和痛苦。縣公安局得知我外逃後,一邊通知我家人找我回家,一邊到處向民眾宣佈:「誰若發現此人,舉報有獎。」隨後公安局國保大隊的人,到各鄉鎮開會大張旗鼓地宣傳:「某某村,劉建,是我縣的邪教大頭目,此人已潛逃下落不明,若有人舉報,政府不會虧待的,一定重重有獎。」因此我信神的消息在各鄉鎮傳得沸沸揚揚。因著他們的造謠,導致我的親戚朋友都對我另眼相待,甚至有的攻擊我說:「你信神把我們的臉都丟盡了,全縣的人三歲小孩都知道我們家的親戚因信主耶穌被中共政府通緝。」聽到這些話,我心裡很難受,但主的話始終帶領我往前走。

通過自己這些年的經歷,才使我看到中國就是抵擋神的國家,雖然憲法明文規定宗教信仰自由,但事實證明在中國根本沒有信仰自由,這全是騙子的謊言,若是沒有這些年所受的苦,自己還會繼續被中國政府迷惑的。現在我才看清在中國這個獨裁統治的國家中信神,就註定要受到中國政府的逼迫、殘害。我們因著信主,也要受有家難歸,流離失所等痛苦。但是因著有主的帶領,使我一直堅定地跟隨主走十字架之路,不管以後的路途還有多麼艱難,我都要一生跟隨主。(全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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