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主話 我學會了饒恕

當别人做了一些事傷害到我們的時候,我們很難做到饒恕對方,甚至會一直記恨對方。而我曾經就是這樣,憑藉我自己怎麽都達不到饒恕對方,最後是主的話讓我學會了饒恕。

我和莫莉在同一所學校任教,平常相處也比較和睦。前段時間,校長把我調到了分校區指導工作,同事莫莉知道後也來鼓勵我到新校區工作要加油,我很受感動。

但没過多長時間,因着一些原因,我又被調回原校區和莫莉一起工作。在一起工作時間長了,我們之間的摩擦就出現了。一天,我們與校長一起出去吃飯,大家聊着聊着,莫莉就説起了我與她之前發生的幾件不愉快的事,説着説着還哭了。校長看到莫莉委屈的樣子,就當着同事的面批評了我。看着同事异樣的眼神,再看看莫莉,我感覺很丢臉,就很氣莫莉,心想:那些事值得一提嗎?再説了,那些事你就没有錯嗎?現在當着校長和同事的面這麽一説,反倒都成了我的錯,你怎麽就不説説你的錯呢?你這樣,讓校長和同事以後怎麽看我啊?想到這兒,我就想在校長與同事面前把她的過錯也都説出來,讓她也丢丢醜,但看到此時的莫莉正抹着泪,我要是再説什麽,校長與其他同事肯定會説我咄咄逼人,欺負一個比自己歲數小的人。這時,我壓住心中的火氣,把委屈憋在了心裏。

自那之後,每每想起莫莉讓我被校長批評,我就很氣憤,後來我就躲着她、遠離她,不想再看見她,只要一看見她,心中就有一種無名火要爆發。

莫莉知道我是因此事生她的氣,便主動找話跟我聊。當時我真的不想理她,但想到自己是一名基督徒,不應該以惡報惡,這樣也不符合主的教導,于是我表面上跟她説話了,但從我的内心來説,我還是不能饒恕、原諒莫莉。

後來,我想到主耶穌説:「你們站着禱告的時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們,就當饒恕他,好叫你們在天上的父也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若不饒恕人,你們在天上的父也不饒恕你們的過犯。」(馬可福音11:25-26)
主耶穌説得很明白,要想讓天父饒恕我們的過犯,首先我們得先做到饒恕别人,這是主對我們的要求,否則天父也不會饒恕我們的過犯。可如今,主的要求對我來説真的很難做到,我想試着去饒恕、原諒莫莉,可一想到莫莉當時讓我被校長批評,心裏的火氣就又上來了,我心裏也很苦惱。

于是,我就來到主面前禱告:「主啊!我知道饒恕得罪我的人是你對我的要求,我也想按你的話實行,可是我現在很難做到。我一想到莫莉對我所做的一切,我心中就惱火,放不下對她的怨恨,我很苦惱,不想活在怨恨裏,求主帶領我能從怨恨裏走出來,不再記恨莫莉。」

之後,我又想到主耶穌的話:「為什麽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馬太福音7:3)主告誡我們不要總看别人的缺少和不足,而是要先省察自身的問題,可我却總是抓住别人的毛病不放,對别人不能包容、忍耐,還能記恨,這怎麽能符合主的教導呢?我只把眼光盯在莫莉身上,難道自己就没有錯嗎?想想自己一直不肯原諒莫莉,不就是因為莫莉在校長與同事面前説我,讓我被批評了,顔面受損了,我才對莫莉懷恨在心嗎?而且事都已經過去了,莫莉也意識到自己錯了,還主動跟我説話,可我却還糾纏在是非對錯裏,故意冷落她,不願饒恕她,我這行的不都是惡嗎?這不是太讓主厭憎了嗎?認識到這兒,我看到自己的内心太醜陋、心胸太狹隘了。

主耶穌説:「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説『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路加福音17:4)主的話説得很清楚,我得按主的要求對待人。既然莫莉已經有懊悔之意了,我就不能再抓住這事不放了,如果我心中不能饒恕、原諒她,只能説明我這個人太小肚鷄腸、斤斤計較,不實行主的話,不配稱為基督徒。

認識到這些後,我心裏亮堂了許多,不知不覺我裏面對莫莉的怨恨也放下了,也能從心裏饒恕她了。之後,我就主動跟莫莉敞開心談了自己這些天的經歷。説出來之後,我心裏輕鬆、釋放了很多,我們又能和睦相處了。感謝主!是主的話讓我學會了饒恕。

筆者:田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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