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神毀滅所多瑪和拯救尼尼微看到……

我們都知道聖經上記載的所多瑪和尼尼微城都是邪惡敗壞的兩座城邑,城中人的惡都已達到了神的耳中,所以神決定降災毀滅他們。

如創世記18章20至22節記載,「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二人轉身離開那裡,向所多瑪去;……」以及約拿書3章4節記載,「約拿進城走了一日,宣告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

但最終結果是所多瑪城被神毀滅,而尼尼微城卻倖存下來。同樣是邪惡淫亂,敗壞至深,都是神打算要毀滅的城,為什麼結果尼尼微的結局改變了,而所多瑪卻被毀滅了?從神對待他們的不同態度上,我們看到了什麼?我們來看以下經文。

創世記18章32節說,「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裡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創世記19章4至9節說,「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圍住那房子,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羅得出來,把門關上,到眾人那裡,說:『眾弟兄,請你們不要做這惡事。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們做什麼。』眾人說:『退去吧!』又說:『這個人來寄居,還想要做官哪!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甚。』眾人就向前擁擠羅得,要攻破房門。」

從這些經文中我們看到神對人是有憐憫的,只要所多瑪有十個義人,神都不會毀滅這座城,可事實證明除了羅得,一個義人都沒有。當耶和華神差派使者去所多瑪救羅得一家離開所多瑪時,所多瑪城的人不問使者來的原因,就想抓住神的使者,殘害他們,所多瑪城的人對待神使者的態度,是在公然與神對抗、叫囂,最終因著他們敗壞邪惡,抵擋神觸犯了神的性情,神的烈怒就臨到了他們。而尼尼微城的人聽到了約拿傳達的神的話後,表現又是如何呢?

約拿書3章5至9節這樣記載,「尼尼微人信服神,便宣告禁食,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或作:披上麻布)。這信息傳到尼尼微王的耳中,他就下了寶座,脫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他又使人遍告尼尼微通城,說:『王和大臣有令:人不可嘗什麼,牲畜、牛羊不可吃草,也不可喝水;人與牲畜都當披上麻布;人要切切求告神;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或者神轉意後悔,不發烈怒,使我們不致滅亡,也未可知。』」

從中看到,當尼尼微人聽到四十日後他們將被毀滅的消息時,就能信服,大到國王小到百姓趕緊披麻蒙灰悔改認罪,尼尼微王還下命令讓所有人以及牲畜都得禁食,希望神能看他們悔改就不降災給他們。因為尼尼微城的人切切求告神,都離開惡道,丟棄強暴,有真實悔改,最終神沒有毀滅尼尼微。如《聖經》記載,「於是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他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約拿書3:10)

同樣是不信神的兩座外邦城邑,但各城的人對待神的態度卻截然不同,最終神毀滅了所多瑪、拯救了尼尼微,從中看到神會根據人對待神的態度,隨時改變對人的態度,只要人能悔改,神會廣施憐憫,但如果人頑固抵抗,神就會深發烈怒,這也是神性情活靈活現的體現。

筆者: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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